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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 政策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至乐陵高速公路南延线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作者: 来源:政府 2020-04-25 09:37:30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至乐陵高速公路南延线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2020〕64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报送的《关于济南至乐陵高速公路南延线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0〕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同...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济南至乐陵高速公路南延线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0〕64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济南至乐陵高速公路南延线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0〕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至乐陵高速公路南延线设置收费站2处,分别为:崔寨南、华山北。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监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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